做错事的人先是支支吾吾的狡辩,终于无话可说,于是吐出两类字眼——“不清楚”或“不好说”。
说“不清楚”的是主要负责人,问他知不知道有关规定,答“知道”吧,是知法犯法,答全然不知,也难通过,所以来个“不清楚”。
说“不好说”的是下级执行者。记者已把事情说穿点明,只让他置一个可否,说“是”,还是“不是”。那亲自做事的人竟不敢择一答之,眼皮不敢抬,脸憋得通红,终于吐出一个“不好说”。
“不好说”,是执行者面对记者的搪塞之语,也是他们历来的苦衷。有那么一种上级,就是靠手中权力指令底下做违纪违法的事,底下的人怎不处于两难境地?护法,是良心的事;听命,是饭碗的事,两相权衡,还是选择后者:屈从于权力,委屈点原则。
“不清楚”,是头头说的假话;“不好说”,虽说含着下属坚持原则勇气不足的弱点,却是真话。当然,到头来还得是“有话好好说”。毕竟,我们已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大目标,要是因为弄权者的嚣张,搞得好说的事都“不好说”,那怎么得了!
(《人民日报》4.15李景阳文)